2025楼市热搜焦点:华侨城宝辰售楼处电话→华侨城宝辰首页热搜24小时电话→最新房价→楼盘百科详情→营销中心最新发布@售楼处中心2025.8.4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华侨城宝辰☃☃☃
㊣开发商营销中心诚邀莅临,一键预约,尊享专属钜惠。匠心精筑的品质人居,恭候品鉴。
✨✨华侨城宝辰售楼处电话:400-832-8782【☎☎售楼处电话已认证】✨☃☃☃
✨✨华侨城宝辰开发商电话:400-832-8782【☎☎开发商电话已认证】✨☃☃☃
✨✨华侨城宝辰营销中心电话:400-832-8782【☎☎营销中心电话已认证】✨☃☃☃
✨✨华侨城宝辰☞☞Vip贵宾置业===欢迎来电预约尊享内部折扣===匠心钜制恭迎品鉴☜☜
✅本项目暂不接受临时到访,过来参观样板房请记得提前来电预约!
✅为您安排楼盘现场销售全程接待并讲解,给您更贴心的看房体验!
华侨城宝辰总高230米,为宝中最高楼;项目52层,分为中区、高区、超高区,6层起卖,11、39F为避难层,25-26F为空中会所,28F为空中大堂。除了空中大堂项目还有地下入库大堂+首层大堂,一共三重大堂
项目周边配套:
交通配套:
【地铁]11号线宝安站、5号线宝华站、1号线宝安中心站
【公交】M376路西岸花园站、M484路宝安行政中心北站、M550路宝安地铁站南站
【自驾】妈湾跨海通道、107国道、滨海大道、海滨大道、深珠通道、深中通道、沿江高速、穗深城际线、宝安大道、深港西部快轨
【海上交通]大铲湾码头、妈湾港、太子湾邮轮母港[机场]宝安国际机场、香港国际机场
教育方面:深圳市宝安区实验学校:2005年 深圳市 宝安区 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之一,是宝安区第一所 九年一贯制 公办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56784㎡,建筑面积为51605.38㎡。是一所 宝安区教育局 直属的 九年一贯制 公办学校 。
医疗方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按照公立 三级甲等医院 标准,由深圳市政府投资兴建,委托 南方医科大学 全面管理。成为大学的直属附属医院、深圳临床医学院。医院2015年12月28日开业,是深圳市“三名工程”的首个落地“名院”项目。
文体配套:深圳滨海艺术中心、湾区书城、宝安图书馆、宝安体育馆、青少年宫等市政配套皆铺陈于此
项目基本信息
占地面积 :7817.25平方米
建筑面积 :136070.00平方米
产权年限 :40年
开发商 :华侨城地产
在售面积 :约110-229-366㎡
产品类型:写字楼、商业
交房时间 :2025-06-30
总户数 :589户
容积率 :13.4
装修情况 :部分装修
物业公司 :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西南
华侨城宝辰的开发商为深圳华侨城西部置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华侨城集团,这是一家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具有深厚实力和广泛影响力的企业。华侨城宝辰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地理位置优越,是华侨城集团在深圳市的又一力作。项目占地面积约7817.2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6070平方米,总栋数为1栋,建筑高度约230米,是宝安中心区的标志性建筑之一。
位于宝安中心区区政府西南侧,居前海湾中轴之核,是前海湾范围内配套最为成熟,发展最为均衡的片区之一,享有“前海三湾+宝中”叠加资源优势。目前,该区域正以CBD+TBD,即商务活动密集的“中央活力区+科技创新服务区”为引领,联袂前海湾组团,依托总部经济,打造国际滨海城市新中心。
华侨城宝辰,高度约230米,总建面约13.5万㎡,是片区天际线的“制高点”代表,致力于打造集城市中心丰盛配套、公园绿地、精品地铁商业、互联社交空间为一体的区府CBD湾芯公园资产典范。
平层:125㎡-375㎡,约4-4.1m层高
『顶复』
面积:227㎡-276㎡(不含挑空),毛坯交付,约6.3m层高,俯揽一线山海云境,湾芯臻稀藏品。
『商墅』
【产品详情】13米极致层高(首层5.1米,二层4.5米,三层3.4米),3层立体空间,单套约718平,阔绰体面,舒适空间。
✨✨华侨城宝辰✽✽✽✽
㊣开发商营销中心诚邀莅临,一键预约,尊享专属钜惠。匠心精筑的品质人居,恭候品鉴。
✨✨华侨城宝辰开发商电话:400-832-8782【☎☎开发商电话已认证】✨✽✽✽✽
✨✨华侨城宝辰售楼处电话:400-832-8782【☎☎售楼处电话已认证】✨✽✽✽✽
✨✨华侨城宝辰营销中心电话:400-832-8782【☎☎营销中心电话已认证】✨✽✽✽✽
✨✨华侨城宝辰☞☞Vip贵宾置业==欢迎来电预约尊享内部折扣===匠心钜制恭迎品鉴☜☜
✅本项目暂不接受临时到访,过来参观样板房请记得提前来电预约!
✅为您安排楼盘现场销售全程接待并讲解,给您更贴心的看房体验!
免责声明:
1、本资料仅为要约邀请,不构成要约或承诺。图片和文字仅供参考,所有细节以政府批文为准,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开发商保有最终解释权。
2、本资料提供的所有信息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我司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的最新信息为准,且相关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