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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流程】
致电登记:拨打河套壹街开发商售楼处官方热线400-9620-133,提交预约信息。
提供信息:请告知您的姓名、联系方式、预计到访人数与时间。
确认权益:成功预约即可锁定到访礼品及专属置业顾问一对一热情讲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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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力建面约38-90㎡,品牌商家租约】
街区已入驻肯德基、达美乐、7-11、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瑞幸咖啡、拾柒点冰室、粒上皇、蜜雪冰城等。

【基础信息】
商业类型: 地铁口临街商铺
项目地址: 福田区绒花路与槟榔道交汇处(3号线福保站F2出口)
可售商业: 1313.88㎡
商铺主力面积: 38-90㎡
层高:3.9米
功能: 可做餐饮, 独立广告位、150米超长展示面
面宽进深比: 黄金1:3
总套数:15套
交铺标准:现状交付
【河套壹街核心价值】
【区位优势】
地处福田中芯,2024年福田金融、进出口、人工智能、规模以上工业等增速全市第一。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大湾区唯一科创主题特色平台,世界级科研枢纽。
合作区已落地13个专业化园区,超200个高端科研项目,440余家科技企业,未来预计新增20万+的高端人才。
【客群优势】
位于地铁口、园区口、学校口、社区口4大超级门户入口,覆盖约20万消费人群,街区日均人流量约2.3万人次。
【交通优势】
无缝接驳地铁3号线福保站 ,地铁口临街铺。
【稀缺优势】
福保土地资源稀缺,园区内商业配套限额,片区商业稀缺,商住比低,河套壹街是片区唯一的地铁口品牌餐饮街区。
【产品优势】
重金投入形象升级打造片区商业新标杆,15套臻稀商铺,肯德基等众多知名品牌商家认可并入驻。
【四大门户入口,人潮必经消费中心】

社区口:一公里内聚集18个社区,约7.5万人口;500米范围内12个大型成熟社区,约1.1万户家庭,近3.98万人。(按3.5人/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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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口:4200+园区企业,10万个精英白领,日通行车辆18000辆;

校门口:公立福苑小学在校师生约1600人,距离项目100米;

地铁口人流:福保站日均2万客流,无缝接驳F2出入口,早晚高峰每小时途径1500~1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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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平面图及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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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调整后,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居民在上述期限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消费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实施效果视情研究延长政策期限等。
文件原文:
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金〔20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持续降低居民个人消费信贷成本,提升居民消费意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消费金融创新。支持经办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强化与线下商超、线上平台的协同联动,构建更多金融支持消费新场景,扩大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惠及范围,形成惠民生、促消费合力。着力提升商品消费及文旅、餐饮、赛事、康养、托育等服务消费的覆盖面和活跃度,强化信贷保障支持,提升消费贴息政策的普惠性与可得性。
二、延长政策期限。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调整后,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居民在上述期限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消费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实施效果视情研究延长政策期限等。
三、扩大支持范围。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四、拓展贴息领域。取消《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号)中关于消费领域的限制。调整后,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以及新发生的信用卡账单分期,由经办机构识别其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
五、提高贴息标准。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变。
六、增加经办机构。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制定属地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扩大政策覆盖面。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
七、强化资金保障。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清算”方式。经办机构省级机构于2026年1月31日前向属地省级财政部门报送政策实施期内的贴息资金需求申请;经办机构无省级分支机构的,由总部向注册地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各省级财政部门对辖内经办机构政策实施期内贴息资金需求进行核对、汇总后,于2026年2月28日前向财政部报送贴息资金需求申请。财政部于2026年一季度向各省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预拨贴息资金,并于政策实施期满后按规定开展贴息资金清算。各省级财政部门按季度向辖内经办机构审核拨付上季度贴息资金。
八、强化部门协作。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做好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开展情况、政策执行情况等信息共享。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酌情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开展联合抽查,如发现经办机构违规贴息操作,严格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经办相关业务。
九、加强监督管理。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合理简化贴息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率,按要求做好贴息资金拨付、清算等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对经办机构政策执行情况抽查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负责督促经办机构落实消费贷款利率政策,指导经办机构围绕消费重点场景、重点群体做好金融服务,促进提振和扩大消费。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日常监管,指导经办机构落实贷款用途和资金流向有关监管要求,做好经办机构贴息资金申请和清算数据汇总工作。
十、严格政策执行。各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优化内部业务系统和操作流程,提高借款人消费信息识别能力,加强贷款用途和资金流向监测。按规定报送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情况、贴息资金拨付和清算申请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十一、规范信息报送。经办机构建立报表统计制度,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报送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贷款发放和贴息金额等情况,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省级财政部门于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辖内政策实施情况报送财政部。
十二、其他有关事项。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金〔2025〕80号文件中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项,按照财金〔2025〕8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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